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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征求意见:划定7大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 推行“净矿”出让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江苏省“十五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紧扣布局优化、规模调控、绿色转型、智能升级四大核心方向,出台一系列精准施策,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向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提速,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重大战略落地,筑牢稳定、高效、可持续的资源保障根基。 划定7大集中开采区,全面推行“净矿”出让模式 建筑石料领域,为优化开采空间布局,《规划》明确将结合区域资源禀赋、经济运输半径、供需平衡状况及重大工程建设需求,在徐州、连云港、淮安、南京、常州、镇江等多地,划定7个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区内所有开采矿山,均需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推进施工与运营。 管理机制层面,将优先在集中开采区内配置采矿权、落实开采指标,同时全面推行建筑石料“净矿”出让制度。此举旨在确保采矿权出让前,全面理顺用地、用林等相关手续,严格契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空间管控要求,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效率,规范矿业开发秩序。 此外,集中开采区内矿山需加快提质改造步伐,全面提升工艺装备水平、污染治理能力、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及安全生产管控水平。同时,支持建设大型砂石骨料生产基地,以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推动矿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落地见效。 科学调控开发总量,2030年开采规模锁定1.8亿吨 《规划》提出,将探索构建矿产资源供应预警监测体系,强化开发总量调控,稳定资源供给能力,精准匹配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需求。根据规划预期,到2030年,全省矿产开采总量将控制在1.8亿吨左右,矿山数量优化至约250个。 为推动规模化开采,将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持续优化大中型矿山比例结构,坚决杜绝技术落后、资源浪费严重、矿区生态问题突出及安全无保障的矿山建设。到2030年,全省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数量占比将提升至85%以上,煤炭、水泥用灰岩、金红石、建筑石料、凹凸棒石粘土、芒硝、岩盐等主要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产量占比将达95%以上。 此次规划重点调控12个主要开采矿种,其中煤炭、水泥用灰岩2个矿种的年开采总量设定为约束性指标,2030年总量控制在8400万吨以内;熔剂用灰岩、铁、金红石、石榴子石、建筑石料、岩盐、芒硝、凹凸棒石粘土、地热、矿泉水等10个矿种为预期性指标,2030年预期开采总量约9225万吨。 攻坚绿色矿山建设,2030年覆盖率不低于95% 绿色转型是此次规划的重点方向之一,《规划》明确提出,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全省矿业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特色鲜明的江苏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以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江苏”建设。到2030年,全省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比例需达到95%以上,力争实现全覆盖。 为落实绿色发展要求,将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分类推进新建、改扩建及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把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纳入采矿权出让公告,新建矿山需全程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开展规划、设计与建设,正式投产后1-2年内完成绿色矿山达标验收;现有生产矿山需加快提质升级,有序建成高标准绿色矿山。同时,建立绿色矿山建设合同管理机制,对未按要求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强化政策落地约束力。 融合5G+AI技术,提速矿山智能化升级 智能化升级方面,《规划》鼓励建筑石料开采行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推动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其中,苏南地区将率先发力,全力推进智能化矿山建设,推动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与矿山生产全流程深度融合。 通过技术赋能,逐步实现矿山生产要素数字化、应用场景可视化、管理决策智能化,构建“人工智能+矿山”的创新发展模式,培育矿业领域新质生产力。这一转型不仅能大幅提升行业生产效率与资源利用精准度,更能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防控能力,为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科技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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