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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十四五” 期间,青海省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期间,全省累计完成800余处遥感监测疑似重点问题线索的核查与闭环处置,实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祁连山国家公园候选区(青海片区)78宗退出矿业权、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97宗退出矿业权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已全部通过验收。 “我们组织完成了大通北川河源区、循化孟达、青海湖、隆宝、柴达木梭梭林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成效评估,切实履行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职责。”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副处长苗惠田介绍,近年来,青海省深入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管方面,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共同筑牢生态保护红线屏障。深入贯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会同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部门,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管控,扎实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图斑核查与处置。同时,系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成效评估,全面压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好外部监管职责,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底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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