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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辽宁省自然资源系统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 25 项具体举措全面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全周期服务,精准护航重大项目落地 《方案》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工程专属管家机制,从红线划定到竣工验收全程提供帮办服务与容缺受理支持,同时允许重点产业项目参照重大工程管理标准推进。此外,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将联动实施 “服务包” 制度,聚焦项目规划调整、用地用海保障、矿业权审核、土地供应等核心诉求精准发力;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片包干重点企业,严格落实 “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的服务准则。 二、一体化审批改革,重构资源配置新机制 围绕 “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 的核心原则,辽宁将统筹调配土地、林草、海洋等自然资源,推动建设用地审核数字化转型,打造 “数据自动调取、材料线上核验、模块智能审核” 的审批新模式。 在土地供应领域,创新推行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模式,实施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多元供地方式;工业用地可附带产业准入条件开展招标拍卖挂牌,支持产业链关键项目整体供地。为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工业项目土地价款可分期支付,首期缴纳比例不低于 50%,剩余款项在出让合同生效后 1 年内缴清的,可免除利息。 同时,深化以 “多规合一” 为基础的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改革,整合重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推进用地用林(草)审批融合,提升许可审批效率。此外,积极探索 “告知承诺 + 并联审批 + 容缺受理 + 帮办代办” 组合模式,将审批服务环节前移,缩短项目落地周期。 在矿业权管理方面,深化矿业权登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许可制度改革,实现市县两级发证权限全程网办,办理结果线上共享;提前开展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估,从源头实现风险避让;优化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流程,依托政务网实现 “一站式” 受理。 三、陆海统筹发力,强化要素保障能力 针对海洋经济发展需求,《方案》支持未批已填类区域项目开展预评审合并审查,推动石化、海工装备等重点产业在已填成陆区域科学选址;推进养殖用海不动产权证与水域滩涂养殖证 “两证同发”,要求沿海各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同时,建立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前置评估机制,从源头规避开发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四、数字技术赋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实现与税务、住建部门系统互联互通,力争常规业务 1 个工作日内办结;依托省级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向社会提供线上不动产登记与地籍数据查询服务。在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方面,推出高程深度基准转换模型,解决陆海测量数据标准不统一的难题;“天地图?辽宁” 平台将融合多部门专题数据,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支撑。 五、法治护航,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方案》建立政策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开展净源专项清理行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自然资源;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执法模式,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对轻微、首次违法的经营主体给予自我修正机会。同时,常态化开展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将企业实际需求转化为政策优化的重要依据。 此次出台的 25 项举措,全面覆盖资源保障、审批改革、法治建设、数字服务四大核心领域,形成全链条政策工具包,标志着辽宁省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建设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全新阶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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