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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安全用电措施

http://www.kq81.com 时间:2008/12/31 17:29:45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866

    为了保证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除不允许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外,对用电安全还提出了“七无、七有、两齐、七全、三坚持、十不准”等有关要求。

    “七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可延燃电缆;无电缆与易燃物接触;无电缆盘圈和“8”字型,无电缆埋压和泡在水中;无明接头。

    “七有”:有过流、过负荷和断相保护;有漏电保护、漏电闭锁和接地选择保护;有螺钉和弹簧圈;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有两回电源线路;有中和电液的溶液。

    “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

    “七全”:防护装置全(指防护罩及栅栏等);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防火用具全;防火门全;信号照明全;记录全。

    “三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坚持使用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装置。

    “十不准内容”:

    1.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流保护装置。

    2.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

    3.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4.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5.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6.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熔断丝。

    7.停风、停电的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前不准送电。

    8.失爆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9.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拆卸矿灯。

    10.不准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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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井下|安全|用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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