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检漏保护装置设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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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应装设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 2.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有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如果没有这两种装置,必须装设自动切断馈电线的检漏装置。 注:当一台变压器低侧有数台馈电开关时,检漏继电器应装设在总开着;两台馈电开关作总开关时,可用一台检漏继电 3.煤电钻必须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4.运行使用的检漏电器每月至少对其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和详细检查,并作好试验、检修、调试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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