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知识 |
|
|
|
1.1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定义: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风险分析和预控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设备、环境、管理处于良好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1.2《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重要标准 2011年8月,《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1〕23号)由原电监会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 1.3相关政策文件及要求 2011年5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要求认真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自评,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11年8月,国家电监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1〕21号)、《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1〕23号)均提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并指出努力实现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达标,2015年底前所有企业标准化达标,确保一般事故隐患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的总体目标。 2011年9月21日,电监会印发了《电力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11〕28号)以及《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办安全〔2011〕83号),制定了制定了考评发证、考评机构管理及考评员管理等实施办法,来进一步规范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标准解析 1.4发电企业标准化规范基本构成 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1.5具体分值: 包括火电、水电、风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共有139个条款、总标准分值为1800分: 火电:共119条、1500分,其中安全管理41条、500分;设备设施46条、500分;作业安全20条、400分;职业健康12条、100分。 水电:共114条、1500分,其中安全管理41条、500分;设备设施41条、500分;作业安全20条、400分;职业健康12条、100分。 风电:共92条、1350分,其中安全管理41条、500分;设备设施25条、410分;作业安全19条、380分;职业健康7条、60分。 1.6 2013年9月底一级企业达标工作情况 已达标一级企业:137家 已完成一级评审、正在公示的企业:31家 正在开展一级评审的企业:54家 1.7 哪些电力企业要做标准化 ? 发电企业(火电、水电、风电) ? 输电企业 ? 地市级供电企业 ? 施工工期在两年以上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 ? 其他电力企业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备注: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地(市)级供电企业,是指直接从事发电、输电、变电、供电运行管理的企业。 施工期,是指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施工工期。 1.8 执行标准 ?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1]23号) ? 《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1.9达标评级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考核结果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最高,三级最低。取得三级以上的即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其中: (1)标准化一级得分大于90分; (2)标准化二级得分大于80分; (3)标准化二级得分大于70分。 评审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其中,实得分为评分项目实际得分值的总和;应得分为评分项目标准分值的总和 1.10主管部门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由能源监管机构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参与,实行分级管理。 其中,一级由国家能源局牵头负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参与;二级、三级由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牵头负责,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参与。 |
|
![]() |
|
| 更多精彩内容关注中国矿权资源网微信公众号 | |
| 关键字: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知识 | |
| 【字体:大 中 小】 TOP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