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标准
说明
依据
新设采矿权登记费
500元/次
生产规模为大型,一次缴纳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251号)
300元/次
生产规模为中型,一次缴纳
200元/次
生产规模为小型,一次缴纳
采矿权变更、延续登记费
100元/次
一次缴纳
采矿权使用费
1000元/平方公里
按法定的费率乘以矿区面积,矿区面积或尾数小于等于0.5平方公里的按0.5平方公里计,大于0.5小于1平方公里的按1平方公里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每年缴纳。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
采矿权价款
依据国土资源部确认的评估金额缴纳
可一次性缴清,或最多分6期缴清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
0315-2738258 13303155855 工作日:8:00-23:00 周 六:8:00-23:00
扫码加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