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限制7类金矿选矿开采项目 |
|
|
|
| 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规定黄金行业中日处理金精矿100吨以下的火法冶炼项目等7类项目将受到限制。它们是: 1、日处理金精矿100吨以下,原料自供能力不足50%的独立氰化项目 2、日处理矿石200吨以下,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黄金选矿厂项目 3、日处理金精矿100吨以下的火法冶炼项目 4、年处理矿石10万吨以下的独立堆浸场项目(东北、华北、西北)、年处理矿石20万吨以下的独立堆浸场项目( 文章链接:华东、中南、西南) 5、日处理岩金矿石100吨以下的采选项目 6、年处理砂金矿砂30万立方米以下的砂金开采项目 7、在林区、基本农田、河道中开采砂金项目 《目录》分为鼓励、限制和淘汰三大类,鼓励类中共有40个行业,限制类中有17个行业,淘汰类中有12个行业。《目录》条目共1399条,其中鼓励类750条,限制类223条,淘汰类426条。 发改委要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同时2005年版本废止。 |
|
![]() |
|
| 更多精彩内容关注中国矿权资源网微信公众号 | |
| 关键字:金矿选矿|限制|开采 | |
| 【字体:大 中 小】 TOP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