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矿山火灾及中毒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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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属矿山重大恶性火灾事故较多。据统计,1957年至1979年的22年间,金属矿山共发生重大外因火灾事故16起,死亡200余人,直接损失一千多万元。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大多数是由于电气引燃,其次是由于明火或焊接火花引起,上述事故占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60%以上。我国金属矿山火灾造成的伤亡事故,绝大部分是由于缺乏防火计划,指挥失当,导致多人中毒伤亡。预防矿山火灾事故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配置必要的防火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对有可能导致发生火灾的火源,严加管理,堵塞漏洞,防范于未然。 (2)建立完善的、能够适应火灾时期通风变化的通风系统和随时能够逆转的主力通风装置。 (3)建立灵敏、可靠并针对各主要火源点的探测警报系统和有效的灭火装置。 (4)应编制全矿性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年应根据矿井的变化情况,对计化做必要的补充和修订。计划中应包括矿内任何地点发生火灾时的通风措施,人员撤退路线,警报信号和避灾洞室。要有符合安全规程 的要求,经常维护良好、有充足照明和明显指路标牌的安全出口,以保证火灾时人员能够迅速撤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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