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密码: 验证码: 8432


当前位置:矿权网首页矿业学堂政策法规 → 河北进一步严格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河北进一步严格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http://www.kq81.com 时间:2012/10/15 15:02:00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1105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


  (二)一般事故,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4小时内上报。


  (三)完善事故续报制度。煤矿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及时跟踪续报事故抢险救援和处理情况,较大及以上事故每天续报2次,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每天续报1次,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事故报告后出现新的情况时,应当及时补报。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以及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煤矿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精彩内容关注中国矿权资源网微信公众号
关键字:河北|煤矿|生产安全
【字体: TOP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您还有问题没有解决,请在下面提问
问 题:
内 容:
联 系 人:
公司名称: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地 址:
邮政编码:
X关闭
关闭

0315-2738258 13303155855 工作日:8:00-23:00
周 六:8:00-23:00

扫码加微信客服

扫码加微信客服
扫一扫关注订阅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