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能源矿产资源供需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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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纲要》)要求,能源工业要适应国民经济,逐步缓解瓶颈制约。《纲要》确定,2000年一次能源生产总量13.5亿t标准煤。能源矿产产量指标分别为:原煤14亿t,原油1.55亿t,天然气250亿m3。 按国民经济发展所规划的速度,国内的专家运用不同方法预测了中国2000年和2010年能源需求量,趋向于建议:2000年能源总需求量为14.7~15.6亿t标准煤,其中,原煤14.7亿t,原油2.1亿t,天然气250~300亿m3,一次电力(包括水电、核电)2 350亿kW·h。2010年,能源总需求量19.6~21.6亿t标准煤,其中,原煤17.5亿t,石油2.8亿t,天然气800~900亿m3,一次电力5 808亿kW·h。
规划安排的能源生产增长低于消费的增长,存在一定的缺口。分析能源矿产的资源准备程度,已形成和新建的生产能力以及开发的历史状况,能源矿产之间的供需差异是明显的。 (一) 煤炭
新中国成立后,煤炭生产持续增长,但在相当长的时期,供不应求。“七五”以来,煤炭供给虽有波动,但总的供应趋于缓和,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在一次能源生产、消费构成的变化上,与石油的供给变化有密切的相关关系,但始终是我国能源的主导矿种,也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
地区煤炭生产不均衡。全国煤炭生产量大于消费量的山西、河南、内蒙古、黑龙江、陕西、宁夏、贵州、安徽、新疆、四川10省(区),1995年调出煤炭2.2745亿t,其中统配煤调出2 090万t。其余省(区、市)均需调入煤炭,1995年调入总量2.1370亿t。“西煤东运”、“北煤南调”的煤炭生产、消费基本格局的长期存在,决定了煤炭运输仍将担负着极其繁重的任务,也是扩大煤炭生产规模的制约因素。 针对煤类差异,煤炭供求有进有出。1949~1995年,共出口煤炭2.8675亿t,以动力煤为主;进口煤炭5 784万t,主要为无烟煤。1995年,出口煤炭2 475万t,销售至20多个国家和地区,属于世界十大煤炭出口国之一。 (二) 石油、天然气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油气的供需关系,尚属协调。石油除自用外,还可出口,换取外汇。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需求量增多,国内石油生产不能满足消费需求,供需矛盾逐年突出。天然气的供需关系,基本处于平稳发展状态。 我国石油供需,经历了进口(1949~1962)、自给自足(1963~1973)、有进有出(1974~1993)、进大于出(1994以后)四个阶段。现已成为石油的净进口国。1996年,石油(包括原油和油品)进口3 844.11万t,出口2 450.73万t,净进口量1 393.38万t,为1995年净进口量850.68万t的1.6倍。 天然气的供需,受资源探明状况、下游利用程度和集输等因素制约,曾长期增长缓慢。80年代中期以来,探明储量增长幅度较大,地域有新扩展,供给范围不断扩大,逐年增加了供应量,约年均增长6.5亿m3。但总体上仍处于自产自销、以销定产的发展阶段。 油气的供需构成,在能源生产、消费结构中比例长期偏低,1995年,石油为16.7%,天然气为1.8%。人口众多的国情,决定了人均消费量很低,石油为 近10年来,石油、天然气以及各种油品需求量以4%~12%的速度增长,而相应时期,石油、天然气产量的增速分别为1.59%和3.9%,明显反映供不应求。天然气尚可基本持平,但石油缺口已明显扩大。 (三) 铀矿 铀矿生产按需安排。现已探明铀资源的部分储量动用,为已建成运营的、核电装机210万kW的秦山(装机容量30万kW)、大亚湾(装机容量2×90万kW)二座核电站提供了核动力燃料,并可满足正建的四个核电工程对铀燃料的需求。现运营的核电站发电量140亿kW·h,仅占电力总量的1%,连同在建的核电站建成发电,核电在电力总量的比重,大体占2%,尽管属于一种适当补充,但核电已迅速起步,逐步形成规模。 (四) 地热 地热开发利用,随地而异,就地利用。现开发利用的地热水总量仅93.67万m3/d,热能约1 791.13MW。年利用热量相当192.74万t标准煤,只是储存热量的很小一部分,仅仅占我国常规能耗总量的0.1%,扩大利用,潜力很大。地热开发利用,在北京、天津、福州、漳州、湖北英山、河北雄县等城镇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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