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环境管理体制,是指国家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实质在于解决环境保护管理的模式问题,其中最全要的就是建立一个协调、和谐的层次结构和职能结构的统一体,并解决好各个层次结构和各种职能结构之间的职责权限划分问题。通俗地说,就是要建立起环境保护管理的“条条”和“块块”之间的协调关系,即把“条条“和“块块”翻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使整个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达到科学、合理、精干和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从而实现环境监督管理的基本任务。
强化环境管理,是我国在长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条经验,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三大政策之一。在进一步扩大改革升放、加快经挤建设的新形势下,加强机构建设,依法强化监督管理,向管理要效益,是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一项有效手段。而环境保护管理体制问题是弦化环境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国内外环境保护的实践经验证明,一个合理,健全、有效的管理体制,不仅为正确的环境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和先进的科学技术的推广运用提供纷织保证。而且还可以在壮当大的程度上解决和弥补由于某些政策、浓规的不完善,经济、技术的不发达所巡成扩缺陷。一个国家的环境管理体制是否合理、键全,取决于该国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重社程度,它又与该国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密切相关。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禅的不断深入,环境管理体制也将不断变化和完善。
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行政职能。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诱切配合,共同做好环保执法工作。国家环保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直属机构,是全国环保工作最具有权威的执法和监督部门,国上资源、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也有环境保护的职能。环保总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履行执法监督职能,做好综合协调,但不包揽有关部门的具休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履行各自环保职能的时候,要服从环保总局的指导、协谓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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