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 产 资 源 管 理 常 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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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率”指标是如何制定的? “三率”指标,首先由矿山企业论证提出方案,经矿山企业法人审批后,报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上报的“三率”指标进行复 核,并提出修改意见,由矿山企业修改后,再报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确认备案,即作 为各级地矿主管机构监督检查企业“三率”的依据。 “三率”指标是一个符合每个矿山企业开采实际的阶段性指标。每个矿山都有自己的“三率”标准。不可能提出一个适合某矿种各类矿山统一的、趋同的考核标准。即使是针对性很强的矿山设计,也只能推荐一个原则的控制指标或参考的指标供矿山生产设计时参考。特别是随着开采技术的进步,采、选装备的改进以及采选人员素质的提高,“三率”指标要相应地变化。所以,在这项制度中规定,当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和采矿方法改变时,矿山企业应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制定“三率”指标,再报地矿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备案。 2.采矿登记费的标准是多少? 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应当缴纳登记费用,其标准为: 2.1新建、在建 、生 产国有矿山和外商投资矿山采矿登记收费: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变更登记费100元; 2.2集体矿山采矿登记费150元,变更登记费50元;(3)个体矿山 采矿登记费100元,变更登记费20元。 3.采矿权使用费的征收标准和征收办法是什么? 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人按年度向登记管理机关缴纳采矿权使用费,依据矿区范围的面积,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4.征收资源补偿费如何界定矿产品及其销售收入? 矿产品及其销售收入是影响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重要因素。因此,补偿费征收规定对 矿产品、销售价格及结算方式作了明确的界定。 4.1矿产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3条第4款规定,“本规定所称矿产品,是指矿产资源经过开采或者采选后,脱离自然赋存状态的产品。”此规定明确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计征对象是经过开采后或边采边选后脱离自然赋存状态的矿产品。 4.2销售价格。采矿权人采出的矿产品直接在市场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计征补偿费。采矿权人向境外销售矿产品的,按照国际市场价格计算销售 收入计征补偿费;采矿权人未直接销售矿产品,而是自行加工销售加工产品或是自行加工利 用的,如开采水泥用石灰岩自行加工水泥产品而自己利用或销售者,则按照国家规定的矿产 品价格计算销售收入。国家没有规定的,则按征收时矿产品当地市场价格计算销售收入。 5.如何计算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额? 5.1《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3条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 的一定比例计征。”即采用了从价计征方式。计算公式为: 5.2 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式中: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核定开采回采率,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的矿山设计为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只 要求有开采方案,不要求有矿山设计的矿山企业,其开采回采率由县级以上地 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核定。 6.采矿权有偿取得的方式是什么? 采矿权有偿取得的方式是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采矿权申请人不管是直接通 过申请取得的采矿权,还是通过国家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取得的采矿权,都必须依法按矿区面 积逐年向国家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如申请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还需缴纳经评估确 认的采矿权价款。 7.什么是矿产地质勘探? 矿产地质勘探是对经过详查工作证实具有工业价值,能近期开发利用的矿床进行勘探。 按有关规范进行探求各级储量,其中B+C级储量要占一定的比例,并提交地质勘探报告,作 为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的依据。基本要求有: 7.1详细探明勘探区内地质、构造情况 ; 7.2对矿体(层)的形状、产状和空间位置、矿石品位、结构构造和工业类型、品级的 种类及其比例等的控制和研究精度,达到探求相应储量级别和矿山建设设计的要求; 7.3对矿石加工选冶性能进行研究,做出是否能提供工业建设设计的评价; 7.4详细探明水文 地质、工程地质和其它开采技术条件; 7.5对矿床进行详细的技术经济评价。 8.什么是矿产地质详查? 矿产地质详查是对经过普查阶段工作证实具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矿区,做出是否具有工 业价值的评价,并提交地质详查报告,为确定是否进行勘探工作提供依据。详查地质报告可 供矿山进行总体规划和编制矿山项目建议书使用,也可作为小型矿山的建设依据。一般要求是: 8.1基本查明区内地质、构造情况; 8.2对矿体(层)的形状、产状和空间位置、矿 石品位、物质成分、结构构造、工业类型和品级等的控制和研究程度,达到相应储量级别的 要求; 8.3对矿石的加工选冶性能进行对比和研究,做出是否有工业价值的评价; 8.4基 本查明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开采技术条件; 8.5对矿床进行初步的技术经济评价。 9.什么是矿产地质普查? 矿产地质普查是对已发现的矿点、物化探等异常和区调工作圈定的成矿远景地段进行普 查找矿工作,查明是否有进一步工作的价值,并提交普查报告,为是否进行详查工作提供依 据。一般要求是: 9.1大致查明区内地质、构造情况; 9.2大致查明矿体(层)的形状、 产状和分布情况,对矿石品位、物质成分、结构构造、自然类型等有所了解; 9.3尽可能 初步了解矿产的加工选冶性能做出是否可能作为工业原料的评价; 9.4大致了解矿床水文 地质、工程地质和开采技术条件; 9.5对矿床进行概略的技术评价。 10.我国矿产资源是怎样分类的?哪些矿产属能源矿产? 我国矿产分为六大类: 10.1能源矿产; 10.2黑色金属与冶金辅助原料矿产; 10.3有 色金 属、贵金属及稀有金属、稀土金属矿产; 10.4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 10.5建材及其他非金 属矿产; 10.6水气矿产等。 10.7能源矿产包括煤、煤层气、石煤、油页岩、石油、天然气、油砂、天然沥青、铀、钍、地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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