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首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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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88号)文件要求,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论证推荐,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核,拟确定甘肃省金川铜镍多金属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40家为首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现将首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7月29日至2011年8月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国土资源部规划司提出。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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