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金山乡红水塘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古矿挂[201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采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古城区人民政府批准,丽江市国土资源局古城分局拟公开挂牌出让下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概况及要求
|
宗数编号 |
采矿权名称 |
矿区范围面积(KM2) |
开采深度 |
开采矿种 |
出让年限 |
出让储量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古城区金山乡红水塘砂石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 |
0.025 |
2960 M至2940M |
建筑材料用石灰岩 |
10 |
蕴资源量(333)类31.6万吨 |
12.6 |
10 |
二、报名参加竞买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有意取得该采矿权的,均可报名参加本次采矿权竞买。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三)本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和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或者本公司验资证明;
(四)本企业技术人员名单,应注明所从事专业和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五)本企业可用于矿产资源采选的主要设备清单;
(六) 外资(含港、澳、台合资)企业,还须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对外合作处审查,出具相关文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有意竞买的企业请于公告之日起到丽江市国土资源局古城分局索取有关挂牌出让资料, 2013年5月9日至2013年5月22日17:00止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口头、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名。
(二)地点:丽江市国土资源局古城分局矿管办。联系人:和耀东、聂琼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民主路635号。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向丽江市国土资源局古城分局缴纳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采矿权。保证金在2013年5月22日16:00时之前缴到丽江市国土资源局古城分局指定账户,保证金由竞买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挂牌结束后,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采矿权价款,其他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挂牌时间、地点
(一)挂牌时间为:2013年5月9日9:00时至2013年5月22日17:00时止。
(二)挂牌和报价地点:丽江市国土资源局古城分局。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民主路635号。
六、竞得人的确定标准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届满内只有一个竞满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但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即2013年5月22日16时30分止,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得人要求报价的,丽江市国土资源局古城分局以2013年5月22日16时30分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一次性竞价,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3、2012年5月22日17:00时止,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七、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索购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登记取得竞买资格,我局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按规定竞得人在办理采矿权登记申请手续时所需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许可、临时用地、地灾恢复治理方案、矿山安全等方面的工作由竞得人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采矿权出让成交价不包含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等费用,竞得人必须缴清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后,方可依法领取《采矿许可证》。
(四)挂牌结束后,出让人和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约定,按采矿权申请登记的相关规定,向丽江市国土资源局古城分局提交申请书,依法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五)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保证金概不退还。
八、其他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载明事项为准。本公告由丽江市国土资源局古城分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丽江市国土资源局古城分局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民主路2635号
电话:0888――5128910
特此公告
丽江市国土资源局古城分局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