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平和县霞北脉石英矿探矿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2013]1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42号),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现就平和县霞北脉石英矿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平和县九峰镇霞北脉石英矿位于平和县九峰镇霞北村南东侧一带山坡上,勘查矿种为石英矿,出让矿区拐点坐标及面积如下:
A(117°03′15″,24°10′30″);
B(117°04′15″,24°10′30″);
C(117°04′15″,24°09′30″);
D(117°03′15″,24°09′30″)。
矿区面积:3.13km2
根据《福建省平和县霞北矿区脉石英矿预查地质报告》,大体圈定了脉石英矿体1条,初步估算脉石英矿石资源储量(334)为23.19万吨(该数据仅供参考)。
二、竞买资格:凡具有相应投资能力、在我国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法人和事业单位法人均可申请竞买。
三、竞买方式:挂牌出让,出让年限2年(自取得探矿权许可证之日起计算,根据相关规定可申请延续)
四、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1.65万元
五、竞买保证金: 人民币5万元
六、竞买保证金的缴纳与处置:
竞买人向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缴纳竞买保证金5万元后,持相应申请材料(符合竞买资格),在报名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出让活动终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竞得者应在“挂牌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在指定账户缴清探矿权成交价款,经出让方审核后向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申请退还竞买保证金。逾期未付清的,出让方有权依法收回该探矿权,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风险提示:
(一)地质勘查为高风险投资,因该勘查区内的地质工作程度较低,出让方提供的勘查区有关信息仅供参考,出让方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二)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划、环保、产业政策调整等制约因素,拟出让的探矿权可能存在无法开采的政策风险,其勘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因我市矿业权设置方案尚未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入库,拟设的矿业权存在不确定性,挂牌结束后能否办理探矿权(配号)登记,需等候通知。
八、时间、地点安排
1、公告时间:2013年3月27日至2013年4月16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16日16:00(工作日)
3、挂牌时间:2013年4月17日8:00至2013年4月28日16:00(工作日)
4、报名挂牌地点:漳州市新华南路86号行政服务中心十楼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5、矿区现场察看时间:竞买人需到实地考查的,请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查看,费用自理。
九、对本次交易探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向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或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咨询。
十、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及具体事宜,请迳向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联系。
联系人:吴小姐0596-2072002
卢春江 0596-2928463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