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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受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委托,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对陕西省2013年度第一批公开出让探矿权项目实施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出让人及地址 出让人: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地 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 二、交易机构名称及地址 名 称: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12号C座1层 三、出让探矿权标的 陕西省南郑县西河铜金矿普查 107.1000,32.4310 107.1330,32.4310 107.1330,32.4000 107.1110,32.4000 107.1110,32.4030 107.1000,32.4030 0,0(1954北京坐标系) 面积:30.33平方公里。 四、出让方式:采用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价高者得。 五、咨询报名、挂牌时间及地点 咨询报名时间:2013年3月5日至2013年3月22日 咨询报名地点: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西安市高新二路协同大厦C座1层) 挂牌时间: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4月8日 2013年4月8日14时举行揭牌仪式 挂牌地点: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西安市高新二路协同大厦C座1层) 六、勘查区现场察看时间 竞买人需到实地考察的,请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察看,费用自理。 七、竞买对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的均可参加竞买。 涉外资本或资金(包括三资企业及其类似企业)报名的,应当同时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规定。 八、竞买申请与资格审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公告报名时限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竞买的竞买人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竞买资格。 2.取得竞买资格的,每个竞买项目须缴纳竞买保证金100万元。挂牌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竞得的竞买人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竞得人在缴清矿业权出让金后持缴费票据到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 九、其它事项 1.探矿权勘查投资属风险投资,竞买人须慎重决策。 2. 对以上探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13年 3月22日16: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西安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协同大厦,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3.本公告解释权归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9-88386813、88386823 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2013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