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受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委托,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对陕西省2013年度第一批公开出让探矿权项目实施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出让人及地址
出让人: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地 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
二、交易机构名称及地址
名 称: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12号C座1层
三、出让探矿权标的
陕西省镇巴县鱼渡坝磷矿普查
107.5745,32.2515
107.5830,32.2545
108.0030,32.2200
107.5945,32.2145
0,0(1954北京坐标系)
面积:10.05平方公里。
四、出让方式:采用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价高者得。
五、咨询报名、挂牌时间及地点
咨询报名时间:2013年3月5日至2013年3月22日
咨询报名地点: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西安市高新二路协同大厦C座1层)
挂牌时间: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4月8日
2013年4月8日14时举行揭牌仪式
挂牌地点: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西安市高新二路协同大厦C座1层)
六、勘查区现场察看时间
竞买人需到实地考察的,请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察看,费用自理。
七、竞买对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的均可参加竞买。
涉外资本或资金(包括三资企业及其类似企业)报名的,应当同时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规定。
八、竞买申请与资格审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公告报名时限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竞买的竞买人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竞买资格。
2.取得竞买资格的,每个竞买项目须缴纳竞买保证金100万元。挂牌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竞得的竞买人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竞得人在缴清矿业权出让金后持缴费票据到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
九、其它事项
1.探矿权勘查投资属风险投资,竞买人须慎重决策。
2. 对以上探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13年 3月22日16: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西安市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协同大厦,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3.本公告解释权归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9-88386813、88386823
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