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渝矿探出字〔2021〕(酉阳)1号)
酉阳县花田乡地热水资源勘查探矿权位于重庆市酉阳县花田乡,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建立规范、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根据《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对该探矿权进行公开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场所:重庆市酉阳县钟多街道桃花源大道中路203号紫园广场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源泉新路6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酉阳县花田乡地热水资源勘查
勘查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重庆市酉阳县花田乡
面积:4.6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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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X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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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8.7175 |
28.9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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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8.7275 |
28.9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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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8.7067 |
28.9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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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8.6967 |
28.9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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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 |
0 |
勘查工作程度:详查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112.73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竞买申请人准入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依法登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内; 2.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在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或重庆市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内限制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的; 3.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05月17日—2021年05月31日
地点: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源泉新路6号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本次公告同步发布的网站: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rzyj.cq.gov.cn、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站:https://www.cqggzy.com/youyangweb/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4月14日—2021年05月13日
申请报名方式:(一)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1年04月14日12时-2021年05月13日12时。2、报名地点: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源泉新路6号。 3、联系人:袁丽,联系电话:023-75552395(二)报名申请资料申请人应持下列相应文件提出竞买、竞投申请。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传真件、邮件、电子邮件等竞买申请,提交复印件的应于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对: 1、《竞买申请书》(原件1份)(附件一);2、《竞买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二);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4、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法人不能亲自参加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附件三);6、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7、竞买申请人签署意见的《探矿权竞买须知》(原件1份)。 (三)保证金的缴纳及相关规定 1、保证金的缴纳:该宗探矿权保证金为42万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万元整),竞买申请人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13日12时。缴款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帐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帐的,不予受理报名。 保证金户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 保证金账号: 940102029000003805-100008。 2、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可抵作探矿权出让收益,由竞得人委托 支付至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探矿权出让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竞买申请人有2家以上(含2家),采用拍卖方式,起拍价在公告起始价的基础上上浮5‰-10‰,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1元。拍卖时间为2021年05月19日10时(如有特殊情况则另行通知),请竞买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竞买申请人只有1家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拍卖、挂牌程序及竞得方式按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如在拍卖、挂牌程序中,本探矿权因监管部门要求需终止交易行为的,在告知竞买申请人后,退还探矿权竞买申请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风险提示
(一)本探矿权区块范围内,可能存在有基本农田及建设项目(根据出让的具体探矿权写明相关的提示),竞得人进行的勘查活动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改变基本农田现状,不能对已有建设项目造成不良影响。(二)竞得人因地质勘查工作的实际需要,有关该宗探矿权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三)竞得人须在取得了勘查许可证获得后方可开展勘查工作,并且在勘查、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勘查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四)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探矿权损减(包含但不限于勘查区块面积缩减、勘查许可证废止、勘查许可证被吊销、出让合同终止等),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五)矿产资源勘查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申请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在勘查许可证载明的区块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不能找到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2.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探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3.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4.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保护、产业政策等要求,对特定探矿手段、选矿方法的限制或不能转为采矿权的; 5.不可抗力的影响。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竞买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无条件放弃参与竞买的探矿权已交纳的保证金,如该宗探矿权在以后的公开交易后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差额部份由违约责任人赔偿,其行为将被列入失信惩戒备忘录。 1、拒不签署《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2、在报名竞买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其行为直接影响到出让活动正常开展的; 3、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骗取竞得资格的; 4、竞买申请人或竞得人有其他违背法律法规、《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的规定的行为。
本公告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