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县草河城镇四棵树村多金属
(长石)矿普查探矿权出让公告
辽国土资探出字[201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42号)等相关规定,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以下简称“省厅”)拟以拍卖方式出让辽宁省本溪县草河城镇四棵树村多金属(长石)矿普查探矿权。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委托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探矿权拍卖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辽宁省本溪县草河城镇四棵树村多金属(长石)矿普查位于本溪县草河城镇四棵树村,行政区划隶属于本溪县草河城镇四棵树村管辖。勘查区西距本溪县草河镇19公里,勘查区西有高速公路和国家级公路通过,南部有乡级公路通过,乡级与村级柏油路交织成网,交通便利。勘查矿种为长石,出让期限为2年。拟设置探矿权区面积5.01平方公里,区块范围见坐标表。该探矿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区块范围坐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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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号 |
经度 |
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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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4.0704 |
40.5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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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4.0822 |
40.5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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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24.0822 |
40.5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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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24.0704 |
40.5316 |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三、索取拍卖须知: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12年12月4日至2012年12月24日(仅限工作日)到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7号辽宁有色大厦21层),索取拍卖须知。
四、现场踏勘:2012年12月4日至2012年12月22日。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以与本溪市国土资源局联系,自行踏勘现场。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要求:有意参加竞买者应于2012年12月24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竞买申请人与竞买保证金缴款人须是同一法人单位,不得由他人代缴。
收缴竞买保证金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砂阳路支行
账号:21001463601059876543
收款单位: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六、竞买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12月25日上午8:30—10:00,在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竞买报名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事业法人须提交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竞买人如委托他人竞买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
4.竞买人须携带企业法人公章。
八、拍卖时间及地点:2012年12月25日上午10:30,在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九、本次探矿权拍卖会为有底价增价式拍卖,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起拍价由拍卖师现场报出。
十、风险提示
1.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
2. 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探矿权现状,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即视同对本次出让探矿权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一、联系方式:
1.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武先生 董女士
电 话: 024-22722415 024-22735905
网 址:http://www.lgy.cn、http://www.lnsky.gov.cn
2.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赵先生 电话:024-62789135
3.本溪市国土资源局:祁先生 电 话:0414-2806221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