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97号)和黔东南国土资发〔2011〕136号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从江县国土资源局对从江县明达水泥厂岜搞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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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名称 |
矿种 |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 |
储量(万吨) |
年生产规模(万吨)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价增长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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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明达水泥厂岜搞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0.2014 |
(333资源量)1438.21 |
100 |
5年 |
65 |
5万元或5万元的整倍数 |
20 |
二、 竞买人资格条件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
② 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③ 工商营业执照上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加工销售事项;
④ 有县级发改部门出具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
⑤ 竞买保证金20万元;
⑥ 若成为竟得人,对履行采矿权人法定义务、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等要作必要的承诺;
三、报名、挂牌时间及地点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1月1日17时止;
挂牌: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12日17时;
报名和挂牌地点:贵州省从江县国土资源局。
四、报名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挂牌文件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638057806 0855-6418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