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满足本公告的其他条件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获得采矿权后,采出的矿产品应优先满足我县境内建设及企业的原料需求。
3、竞买保证金32万元整(成交后可转为采矿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土地复垦费),每一个竞价阶梯为0.5万元整。
4、根椐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竞得人应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39780元。
三、公告期限:本公告时间14天,从2012年8月24日至2012年9月6日。
四、挂牌报名期限:本宗采矿权挂牌报名期限为2天,从2012年9月7日9:00时至2012年9月10日17:00时。
五、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意者应在挂牌期限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与采矿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情况证明材料,到隆昌县土地交易中心(隆昌县古湖街道办事处康复西路一段4号国土资源局五楼地矿股)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参加公开竞价。挂牌出让文件于2012年9月7日上午9:00时起(节假日除外)在隆昌县土地交易中心(或五楼地矿股)发售。
地 址:隆昌县古湖街道办事处康复西路
联 系 人:郭先生 刘先生
咨询电话:(0832)3991529、3991038
隆昌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