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2012年第六批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阿国土挂告〔2012〕字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受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委托,阿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拟对阿拉善左旗宗别立镇阿日善嘎查砂石场等五宗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
二、受委托单位
阿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三、出让单元
项目名称、坐标及起始价等见附表
四、出让期限
出让期限详见附表
五、公告期限
自2012年 8 月 9日8 时 30分至2012年 8 月 28 日18时00 分止为公告时间(含双休日)。
六、挂牌时间
挂牌时间:自2012年 8 月 29 日8时30分至2012年 9月7日16时00分止(含双休日)。
七、报名和挂牌地点:
报名地点:阿拉善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挂牌地点:阿拉善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八、参加竞买人资质条件
竞买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公司、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每个竞买人最多只能报名参加不超过 2个项目的竞买。
九、竞买申请的办理
按公告要求,有意者到阿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挂牌文件工本费、资料复制费1000元。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2年8月28日18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2012年8月27日18 时00分(以阿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凡申请参加竞买者,在报名时需持:
1、企业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 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四份);
2、事业单位法人须提交事业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四份);
3、法定代表人如委托他人竞买还须按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4、竞买申请书,一式四份;
5、竞买保证书,一式四份;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一式四份;
十、注意事项
(一)上述矿区属新设采矿权,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
(二)采矿权竞得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前,除缴纳(支付)采矿权出让所得、矿业权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有关规定缴纳(支付)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备用金、矿区土地、道路、林地、坟墓拆迁补偿等费用。
(三)竞买人在竞得采矿权后,应与矿权所在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或牧民签定补偿协议。
(四)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
十一、其他公告事项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采矿权出让金,竞买人在成交后规定时间内将全部采矿权出让金转入阿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账户,否则按违约处理,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未能竞得,竞买保证金在挂牌出让结束后5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三)本次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四)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二、出让采矿权区域的现场踏勘由申请人自行组织,费用自理。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材料或向阿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咨询。
十三、开户地址
开户单位:阿拉善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9200301220000000055406
十四、联系方式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招投标中心(巴彦浩特新区工会俱乐部南侧)
联 系 人:宋立军 陈国梅
联系电话: 0483-8345507
财务电话:0483-8345509
传真电话:0483-8345507
网上公告:阿拉善盟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
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网站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