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国土资源局
采矿权出让网上挂牌公告
(赣国土资网交矿[2012]J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和《江西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南坑镇团群村瓷土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萍国土资字[2012]186号)文件要求,萍乡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一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CJ2012002: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南坑镇团群村瓷土矿采矿权,位于芦溪县南坑镇团群村,矿区位于距芦溪县南西方向约13.5公里,地理坐标:东经113°57′31"~113°57′45",北纬27°31′59"~27°32′33"。拟出让区内未设置其它矿业权,权属无争议。竞买申请人注册资金规模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银行资金信誉证明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50万元,起始价为117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
采矿权挂牌成交后,最高报价人需要提交审核的资料包括:
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⑵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含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⑷银行资金信誉证明;
⑸在线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和《竞得入选人确认书》(文件中相关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
上述文件中,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最高报价人公章,另提交原件核实。
三、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须知
有关本次挂牌出让的《挂牌出让须知》、具体要求及其他出让文件,请竞买申请人直接登陆江西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统一网上交易系统(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www.ncland.gov.cn,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查阅、下载。
申请人应当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请、缴纳保证金、进行报价。
ukey办理单位: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
ukey办证大厅地址:省府大院西二路3号。
服务热线:0791-86212680、86212003
五、申请人可在2012年8月23日上午8时至2012年9月4日下午16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将竞买保证金存入到系统自动生成的随机保证金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4日下午16时。
六、本次挂牌定于2012年8月23日上午8时起至2012年9月5日上午10时在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cland.gov.cn)进行。
七、风险提示
竞买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采矿权人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及矿产勘查开发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1、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等影响开采作业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该宗采矿权出让后,这些可能存在的情况由受让人自行协调解决。
2、采矿权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因法律法规、国家或省的产业、环保等相关政策、规划调整,采矿权必须终止(中止)的。
3、竞买申请人未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资格审核不能通过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八、有需要进行现场自行踏勘的,应当与拟出让采矿权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联系。
垂询电话:0799-6230753、7676157
联系人:张志祥 周晓芳
特此公告
萍乡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