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州国土资源局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新矿采告字〔2012〕002号)
为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炭矿产资源探矿权出让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州国土资源局委托,对下列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
编号 |
项目
名称 |
地理位置及交通 |
矿种 |
坐标 |
面积(Km2) |
出让
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1 |
博乐市南山1号页岩矿 |
距离博乐市南24公里 |
水泥用页岩 |
S1,4958331.81 27562726.84
S2,4958856.15 27563201.82
S3,4958765.66 27563894.26
S4,4957953.02 27564734.48
S5,4957575.15 27564495.35
开采标高:1120米~1152米 |
1.284 |
10 |
143 |
2 |
200 |
|
2 |
博乐市南山富岩页岩矿 |
距离博乐市南26公里 |
水泥用页岩 |
S1,4955189.56 27564338.34
S2,4955167.60 27564715.42
S3,4955955.48 27564583.30
S4,4956487.49 27564392.63
S5,4956606.80 27564091.32
开采标高:1160米~1191米 |
0.484 |
10 |
134 |
2 |
200 |
|
3 |
博乐市博河中游红光大桥以上1.3KM-2.3KM砂石料矿 |
距离博乐市南15公里
|
建筑用砂
|
S1,4966004.01 27591182.00
S2,4965722.88 27591441.98
S3,4965547.12 27591735.00
S4,4965322.78 27591621.10
S5,4965551.46 27591151.03
S6,4965681.94 27591234.48
S7,4965870.09 27591036.24
开采标高:431.5米~425.2米 |
0.190 |
3 |
14 |
1 |
50 |
二、竞买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号-2号标的竞买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博州境内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二)在博州行政区内有经发改委批准的矿产开发立项文件的企业;
(三)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资金证明;
(四)在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
3号标的竞买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博州境内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资金证明;
(三)在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
三、竞买申请与受理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申请与受理由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只接受竞买申请人在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申请。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8月12日,到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索购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
(三)竞买申请人在公告规定的报名申请期限内持竞买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原件)等材料到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四)竞买保证金可以支票、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五)经审查,申请人符合报名要求的,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后,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四、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
(一)公告时间: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8月12日。
(二)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4日9:30至2012年8月12日19:00止。
(三)报名地点: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B座12层)。
(四)挂牌竞价时间:2012年8月13日9:30至2012年8月24日17:00止。
(五)挂牌和报价地点: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B座12层)。
(六)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七)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报价相同的,则以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2名以上(含2名)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即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八)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挂牌人当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按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自治区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1〕1847号)缴纳交易服务费。
五、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二)竞得人因开采矿产资源的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场时,须按有关规定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全部为商业性矿产开发,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
(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在竞得的采矿权范围内,如发现其他矿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竞得人领取《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后,必须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采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采矿权成交价款,逾期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在竞得人付清采矿权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本金退还;未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本金退还。
(五)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和相关文件资料。
(六)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 http://www.xjgtzy.gov.cn
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6号)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B座12楼)
联系电话:0991-2813572
0991-2813532
联 系 人:陆凌慧 何玉彪
开户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919030937102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