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国土资源局建筑石料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武国土矿发〔201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甘肃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请示区政府研究审定同意,武都区国土资源局拟对武都区安化镇樊家坝黑沟坝等地2处建筑石料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标的
(一)武都区安化镇樊家坝黑沟坝建筑石料采矿权;
(二)武都区佛崖韩家村小崖建筑石料采矿权。
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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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矿权名称 |
地点 |
储量 |
矿区范围 |
备注 |
|
1 |
武都区安化镇樊家坝黑沟坝建筑石料采矿权 |
甘泉镇李河村寺沟 |
100万吨 |
1,3712728.76,35507995.88
2,3712728.76,35508395.88
3,3712328.76,35508395.88
4,3712328.76,35507995.88
*,1832,1632 |
出让
3年 |
|
2 |
武都区佛崖韩家村小崖建筑石料采矿权 |
武都区佛崖韩家村小崖 |
100万吨 |
1,3692614.21,35529712.56
2,3692214.31,35529712.49
3,3692214.31,35530212.53
4,3692614.22,35530212.58
*,1779,1579 |
出让3年 |
三、挂牌出让起始价
以上建筑石料采矿权价款起始价均为9万元,增价幅度为0.1万元。
四、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二)凡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竞买人,由区国土资源局发给采矿权出让报价单,并办理有关竞买手续。
(三)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 应及时到国税、地税、水保、安监、林业(占用范围属林地的应办理此项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等相关单位完善所需的手续,如因未及时完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应自行承担矿区范围内,进场公路上的土地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并及时完善用地手续,如进场后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时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由竞得人按纠纷调处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须在1年内建成投产;
(六)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应按时参加每年度采矿许可证年检,并规定缴纳相关费税及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七)竞买保证金:每个矿权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10000.00元),资料费200.00元。
五、报名时间、地点
l、时间:2012年4月29日——2012年5月3日.
地点:武都区国土资源局矿管股。
六、挂牌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5月4日至2012年5月14日上午10时。
2、地点:武都区国土资源局矿管股。
七、其他事项
1、竟买人报名时须递交采矿权申请书,说明办矿理由及资金来源,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自然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2、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有关资料和《挂牌出让须知》。
咨询电话:(0939)8213988
联系人:赵义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