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红河州国土资源局批准,河口县国土资源局对河口县新街黄果树采砂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矿区简要情况
河口县新街黄果树采砂场建筑用花岗岩,矿区位于河口县城322°方向,平距约52公里处,行政区划隶属河口县莲花滩乡管辖。矿区南侧有蒙自—新街—河口高等级公路;东侧有新街—屏边三级公路经过,并有9公里简易公路与之相连接,矿区交通条件较方便。矿区地理位置:东经103°35′57″—103°35′35″;北纬22°53′12″—22°53′43″;矿区范围坐标(西安80直角坐标系):
X坐标 Y坐标
矿1:2533639.9599 35354799.5088
矿2: 2532958.9562 35355633.5135
矿3: 2532691.9547 35355400.5122
矿4: 2533282.9584 35354541.5074
矿区面积0.390平方公里,开采标高770-500米。
开采矿种: 建筑用花岗岩
矿区内探明资源储量:332类资源量66.55万立方米(124.44万吨)。
设计生产规模:3万立方米/年。
采矿权出让期限:3年。
二、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人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与开办采砂场相适应的资金、技术、人员、资历及资质证明。
3、参与出让的申请人报名时交纳资料及报名费用200元,同时缴纳保证金1万元(完成采矿登记后退还),并领取参与出让的有关资料。
四、出让时间、地点
自2011年 7月1日至2011年7月14日下午5:30分止,在河口县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槟榔路40幢)进行出让。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 7月14日下午5:30分止。
报名地点:河口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
地 址:河口县槟榔路40幢。
六、其他事项
竟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对原采砂场的前期投入进行补偿,办理矿区范围预留手续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再到河口县国土资源局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联系人:唐学旺
电 话:3425553 3421595
河口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