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拟对云南省寻甸县富耳果磷矿普查等21个探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标的
16、昆明市西山区双山磷矿普查项目探矿权
昆明市西山区双山磷矿普查项目勘查区位于西山区团结镇,勘查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30′15″~102°35′00″,北纬25°05′15″~25°08′00″,距昆明市西山区政府约27公里,距团结镇政府所在地约15公里,到矿区有三级公路相通,交通较为方便。
昆明市西山区双山磷矿普查项目探矿权勘查区块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勘查区块面积为24.68平方千米,出让期限为3年。
昆明市西山区双山磷矿普查勘查区块范围拐点坐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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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 |
东经 |
北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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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1 |
102.3115 |
25.0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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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2 |
102.3130 |
25.0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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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3 |
102.3130 |
25.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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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4 |
102.3315 |
25.0800 |
|
矿5 |
102.3315 |
25.0715 |
|
矿6 |
102.3345 |
25.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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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7 |
102.3345 |
25.0645 |
|
矿8 |
102.3415 |
25.0645 |
|
矿9 |
102.3415 |
25.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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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10 |
102.3500 |
25.0615 |
|
矿11 |
102.3500 |
25.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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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12 |
102.3145 |
25.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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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13 |
102.3145 |
25.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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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14 |
102.3015 |
25.0630 |
|
矿15 |
102.3015 |
25.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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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16 |
102.3115 |
25.0715 |
|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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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17 |
102.3114 |
25.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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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18 |
102.3125 |
25.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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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19 |
102.3123 |
25.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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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20 |
102.3136 |
25.0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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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21 |
102.3138 |
25.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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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22 |
102.3136 |
25.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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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23 |
102.3128 |
25.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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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24 |
102.3113 |
25.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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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二、报名参加竞买的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符合《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具备探矿权申请资质条件,且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探矿权竞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本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和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或者本公司验资证明;
(四)本企业技术人员名单,应注明所从事专业和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五)外资(含港、澳、台合资)企业,还须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对外合作处审查,出具相关文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0年3月24日至2010年4月12日17:00止。
(二)地点: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18号。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向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壹佰万元(小写100.00万元)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探矿权。保证金在2010年4月12日17:00时之前缴到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保证金由竞买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挂牌结束后,竞得人缴纳出让金和交易服务费后退还竞买保证金,其他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对挂牌探矿权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挂牌时间
(一)挂牌时间为2010年4月13日至2010年4月26日15:00时止。
(二)地点: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18号。
六、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索购探矿权挂牌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登记取得竞买资格,我中心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竞买申请人须出具勘查区所在地县(市)、州(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意见,具备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编制的地质勘查设计。
(三)本次出让的是探矿权,出让区块范围为勘查空白区,地质勘查工作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受让人风险自担。
(四)探矿权出让价不包含竞得人在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及地质勘查活动中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五)挂牌结束后,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约定,按探矿权申请登记的相关规定,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登记申请书,依法办理勘查许可证。
(六)若竞得人反悔或无故退出,所交保证金概不退还。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71-5747404
传真:08715747404 邮编650224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18号
特此公告!
云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201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