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经广德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广德县安鑫建材有限公司扩大范围内的苗冲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及矿区范围
安徽省广德县苗冲建筑用砂岩矿矿区位于广德县城西北325°方向6公里处,行政上隶属安徽省广德县桃州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9°22′27″北纬30°49′42″,面积0.188平方千米,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各拐点直角坐标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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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范围(1980西安坐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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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 |
X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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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412522 |
40440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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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412195 |
40440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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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411831 |
4044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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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412010 |
40439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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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标高+330米至+120米 |
(二)矿产资源概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是已设广德县安鑫建材有限公司扩大范围内的苗冲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2012年4月安徽省化工地质勘查总院提交《安徽省广德县苗冲建筑石料用砂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由马鞍山市金土地勘测评估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组织评审(马矿储储评字〔2012〕19号),并于2012年5月,经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备案(广国土资储备字〔2012〕4号)。
本次出让的广德县苗冲建筑用砂岩矿备案的资源储量(122b类)为500万吨,本次出让采矿权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岩矿,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拟建开采规模100万吨/年,出让年限5年,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
二、竞买申请人资质条件及审查
1、竞买申请人资质要求。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2、本次挂牌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竞买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竞买申请书、承诺书、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公司股东及股权登记证明文件(企业基本注册信息、股东信息查询单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委托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资质条件经审查合格的,于2017年8月16日前交付竞买保证金1075万元(含资产收购保证金750万元),取得竞买资格。
三、竞买报名的时间、地点
竞买报名时间:自2017年7月20日8时起至2017年8月16日16时止(工作日上班时间内)。竞买申请人持参加竞买申请资料到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索取挂牌文件;需要查阅安徽省广德县苗冲建筑用砂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等相关资料的,竞买人可凭报名回执到广德县国土资源局查阅相关地质资料或自行到出让矿区进行现场考察。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作为竞买人参与报价。
四、挂牌竞买报价时间、地点
2017年8月17日上午8时起,至2017年8月31日上午10时止在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
五、挂牌起始价、竞价方式
安徽省广德县苗冲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年限为5年,挂牌起始价为1300万元,增价幅度为 10 万元的整数倍,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至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的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六、风险提示
受让人应当承担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
1、申请人应认真研读安徽省广德县苗冲建筑用砂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原储量报告中估算的开采量与实际可供开采量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
2、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
3、不可抗力的影响。
七、特别约定
1、中标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绿色矿山的标准进行建设,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完善相关职能部门报批手续,并经县矿治办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2、竞得人需一次性支付经评估确认后的设施设备等资产折价款人民币2997.82万元,该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涉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3、竞买人对本次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和其他地面附着物如林木、种植物、安全距离内房屋及输电线拆迁等问题须作充分了解,对受让后可能向第三方做出的补偿等问题,由竞得人依据有关规定在当地政府协调下自行解决。
4、该矿的开发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
八、其他事项
1、安徽省广德县苗冲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具体事宜委托广德县国土资源局主办,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办。
2、本次挂牌的有关规定及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索取的《安徽省广德县苗冲建筑用砂岩矿挂牌出让文件》(含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申请书、承诺书、资格审查表、竞买规则、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矿区概况等)。
3、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4、若对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有异议者,请在2017年8月16日16时前(限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
5、联系方式:
(1)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丁时花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563—6976652
(2)广德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 杜宏祥
联系电话:0563—6059550 13865350002
传真号码:0563—6052374
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德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