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承德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受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对“宽城满族自治县东黄花川乡庙岭矿泉水”采矿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该拟出让采矿权位于宽城满族自治县东南部,西北距县城22km,距东黄花川2km,512县道和承秦高速公路在工作区西侧通过,距承秦高速公路板城出入口约15km、距庙岭出入口约1.2km,交通极为便利。矿泉水资源赋存于都山花岗岩体与太古界上川组片麻岩接触形成的混染岩带构造裂隙中,2016年已查明资源储量C级允许开采量确定为109.20m3/d,主要矿物质锶含量11.74--13.81mg/L,为锶型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区范围由1-4共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7274平方公里,坐标如下(1980坐标系):
|
拐点
编号 |
直角坐标 |
面积(km2) |
|
X |
Y |
|
1 |
4486478.00 |
40390021.00 |
0.7274 |
|
2 |
4486471.00 |
40390515.00 |
|
3 |
4484637.00 |
40389735.00 |
|
4 |
4484728.00 |
40389454.00 |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有与申请的采矿权相适应的竞买保证金,资金数额为贰佰万元(¥2,000,000.00)整;
3、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未受到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三、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从2017年6月30日8:30开始至2017年7月20日17:30结束。申请人在接受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资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竞买,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正式委托书、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以上均需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申请人在限定时间内向承德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银行账户存入竞买保证金(以资金实际到达银行账户时间为准),即资金务必在2017年7月20日16:30时之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凭银行开据的竞买保证金进账单等手续到承德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换取收据后办理登记(申请人与竞买保证金付款人名称必须一致)。
符合申请条件的,承德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7月20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竞得人预先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出让价款,不足部分需在签署《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后30天内一次性交纳,多出部分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承德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署并交纳采矿权出让价款后 20个工作日内与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
未成为竞得人的其他竞买人,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承德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四、出让方式及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采用以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确定为竞得人的原则。
五、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2017年7月21日8:30—2017年8月4日09:30止(详见附表),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挂牌地点:承德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六、风险提示
该拟出让采矿权处于河北宽城都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需要调整保护区范围后给予环评,如因政策等原因不能办理环评、取水等手续导致不能登记采矿权的,由竞得人自担风险。
七、其他事项
在出让过程中,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http://www.mlr.gov.cn/kyqsc/)、承德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cd.hebgt.gov.cn/)及出让现场发布变更公告。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发出修改、补充出让文件的通知,与原出让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与原出让文件相矛盾时,以后者为准。
本次出让不组织野外考察,确需考察的,自行安排。
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
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价。
在出让期间若对出让采矿权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至承德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
八、联系方式
采矿权出让单位: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采矿权出让组织单位: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采矿权出让承办单位:承德市矿业权交易中心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5室
账户名称:承德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农行承德双桥支行
账 号:940001040052756
联系电话:0314-2037563
联 系 人:冯晓智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