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万宁市砖瓦用页岩采矿权招标出让公告
万国土资矿发〔2017〕1号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海南省矿业权有形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万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万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万宁市3个页岩采矿权。
2.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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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矿权名称 |
矿区地址 |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
保有储量(万立方米) |
开采规模
(万立方米/年) |
出让年限(年) |
最低开采
标高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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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万宁市东兴农场军田村板岩矿区采矿权 |
万宁市东兴农场军田村 |
0.072 |
96.35 |
22.9 |
4 |
+50米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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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万宁市山根镇山根村千枚岩矿区采矿权 |
万宁市山根镇山根村 |
0.047 |
58.92 |
14 |
4 |
+25米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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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万宁市龙滚镇牛路头村板岩矿区采矿权 |
万宁市龙滚镇牛路头村 |
0.17 |
123.20 |
29.3 |
4 |
北矿段+20米;南矿段+25米 |
75 |
注:(1)出让年限自登记发证之日起计算,期满不延续;(2)矿区范围坐标及矿体性质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充抵部分采矿权成交价款;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0万元;
3.2 受到省、市(县)国土部门禁止参与采矿权出让活动的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或者因未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被取消买受人资格的,不得参与投标;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申请参加一个采矿权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3 -17 08:00:00 至 2017-3 -23 17:00: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和报名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含地质勘查报告等资料费,需要拷贝的请自备U盘),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以上报名材料均需校验原件,留盖章复印件,未出示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报名材料不予接收,工作人员接收报名材料后,应向递交人出具签收单。
4.2 万宁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海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于2017-3 -24 17:00:00 前发放《报名确认书》。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4 -18 10:00:00;递交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矿产交易厅203室。
5.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4-17 10:00:0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账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定中标人原则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高低排序,每个采矿权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注意事项
7.1 矿业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投标人需慎重决策。
7.2 万宁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7年3月20日组织矿区现场踏勘,有意投标者请于当日9:30前到该局矿管股办公室集合(地址: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五层,联系人:符先生,联系电话:0898-62223295)。
7.3 有意投标者可到海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美贤路9号省国土环境资源厅404室)查阅相关地质资料,详细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情况,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即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日报》、国土资源部网站、海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及海南土地矿产市场网发布。
9.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236087 65303602
联 系 人:陈女士 李先生
查询网址: http://www.ggzy.hi.gov.cn http://www.hnlmmarket.com
万宁市国土资源局
海南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