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和《福建省矿业权招标拍卖与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云霄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就云霄县脉岭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云霄县脉岭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位于云霄县曲溪村,矿区拐点坐标(1980西安标系)如下:
A(2665430.00,39516580.00);B(2665430.00,39516830.00;
C(2665359.00,39516870.00);D(2665230.00,39516880.00;
E(2665230.00,39516580.00)。
矿区面积0.0572平方公里,开采标高由428米至290米。矿区范围内建筑用凝灰岩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121.18万m3。本次出让的动用可采储量100万m3,出让年限5年(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二、竞买资格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均可报名。
三、出让方式
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出让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拍卖出让起始价9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2万元或其整数倍。
五、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75.06万元(按《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计算),竞得人需在办理采矿权登记之前一次性缴清。
六、竞买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时间:2016年11月30日起至2016年12月19日。
(二)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08时起至2016年12月19日17时30分(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漳州市新华南路8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十楼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七、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矿权出让拍卖会定于2016年12月20日11时00分在漳州市新华南路8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厅举行。
八、竞买保证金缴交
竞买人应以报名登记的竞买人本单位账户名称用转账方式,向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8万元并确认到账后,持相应申请材料,在报名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或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终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开采是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拍卖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因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不得继续开采的,以及因道路交通、供电设施、征地赔青等因素造成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受让人自行承担,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十、其他事项
(一)出让人出让的矿产资源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出让采矿权范围内的土地资源、林业资源、建筑物等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畴。
(二)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为纯出让价款,不包含采矿权使用费、登记费和办理采矿权登记时要求提交的各种资料报件所需费用等;
(三)本次拍卖的竞买人不得少于三人。若竞买人少于三人的,该标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四)拍卖出让文件的索取及具体事宜,请迳向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十楼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联系。
(五)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交易服务费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6]210号)计取,由竞得者向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缴交。
(六)矿区范围内土地补偿款(包括赔青及地面建筑物、构筑物)由竞得人与相关权利人签订合同,并按相关标准由竞得人负责赔付。矿山开采及建设涉及的矿区范围外的土地、山林、道路等赔偿事项均由竞得人与相关权利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七)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十一、对拟出让矿业权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提出申请。
十二、云霄县国土资源局、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云霄县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0596-8588880 柯先生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报名联系电话:
0596—2072002 吴小姐
云霄县国土资源局
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