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5〕212号)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受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我中心组织实施“大化县大化镇凤翔村三区弄贵山石灰岩矿”采矿权的网上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挂牌矿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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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名称 |
位置 |
面积
(Km2)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矿种 |
矿区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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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县大化镇凤翔村三区弄贵山石灰岩矿 |
位于大化县城30°方向平距约3km处 |
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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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6 |
20 |
石灰岩矿 |
提交石灰岩矿资源储量(333)115.58万吨,设计利用储量104.02万吨。出让储量60.00万吨,其他内容见挂牌文件。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以个人名义参加竞买的,竞得人须在挂牌成交后30天内办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以公司或企业的名义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相关手续);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报名起止时间、地点和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24日。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7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整止到河池市颐园路120-2号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大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本期采矿权报名只接受书面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挂牌时间:2016年9月13日8时30分至9月26日17时整(节日休息日除外)在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大厅。
四、本次挂牌活动设定挂牌底价,挂牌截止时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前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本中心对挂牌标的进行现场竞价。
五、风险告知
1.挂牌出让的一宗采矿权矿区矿产资源储量,均为333级,工程勘察程度较低,资源储量稳定性较差,需自行承担开发资源风险。
2.本次挂牌出让的是采矿权,不含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需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3.出让方工作人员可随时陪同竞买人对出让的采矿权范围进行勘察,竞买人也可自行勘察。
4.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取得采矿权开采生产后,需按照《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纪要》(七届〔2015〕第11号)承担进出矿山村屯道路管养、生态环境保护、矿山环境恢复等社会责任,严禁超载运输。
5.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城市规划、安全、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道路、“三废”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因竞得人无法在承诺书规定1个月内办理竞得采矿权矿区范围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意向协议手续,根据竞买人的承诺事项,出让人(大化县国土资源局)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并解除成交确认书,对采矿权标的另行出让。
6. 前期已发生费用缴付:先期垫资储量地质报告编制费、评审费和矿业权评估费等费用,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与出资方。
六、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挂牌文件。
七、联系人:杨胜宁 廖少民;电话:(0778)2116258。
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