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现就拍卖出让永安市小江坊矿区水泥用粘土矿等2宗探矿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拐点坐标 |
面积(km2) |
矿种 |
出让年限(年) |
预测
资源量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永安市小江坊矿区水泥用粘土矿探矿权 |
1、117°09′00″, 26°04′00″;2、117°09′00″,26°03′00″;
3、117°09′30″,26°03′00″;4、117°09′30″,26°04′00″。 |
1.54 |
水泥用粘土 |
3年(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延续) |
(334?)168.41万吨 |
32.9 |
20 |
|
永安市青村矿区水泥用粘土矿探矿权 |
1、117°07′00″, 26°00′45″;2、117°07′00″,26°00′15″;
3、117°08′00″,26°00′15″;4、117°08′00″,26°00′45″。
|
1.54 |
水泥用粘土 |
3年(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延续) |
(334?)239.32万吨 |
39 |
25 |
二、竞买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三、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代表人应同时出具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交验原件);
4、竞买申请书;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以上款项复印件一律盖单位公章。
四、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20日17:30(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在工作日内);2、本次探矿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9月21日10时00分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进行;3、获取拍卖文件及报价地点均设在三明市梅列区龙泉大厦3楼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科。
五、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2016年9月20日17:30时以前缴纳(以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为准);缴纳帐户: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三明农商银行列东支行,帐 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竞买人竞得探矿权后,需缴纳交易服务费(详见出让须知);在按规定缴纳成交价款后,保证金予以退还,如竞得人不按规定缴纳价款,视为违约,出让方依法收回探矿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的,如数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成交确认:本次探矿权拍卖均设有保留价,最高报价者且不低于保留价的为竞得人。
七、风险提示及现场察看:1、地质勘查为高风险投资,因出让范围的地质工作程度较低,无普查以上地质资料,存在找矿风险,出让方提供的勘查区有关信息仅供参考,出让方对此不作任何承诺;2、可能存在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划、环保、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探明矿产资源后无法转为采矿权的政策风险,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3、矿山建设开发,应符合福建省绿色矿山建设要求;4、对已报名参与竞买者,视为已进行现场察看,悉知矿区现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产业政策;5、勘查活动中,涉及地面附着物等补偿及与当地村民协调等事宜,均由受让方与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八、出让价款的缴交:竞得人应在出让成交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三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逾期未交清的,出让方依法收回该探矿权,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如有不明之处,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598-8910270。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