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旧县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采矿权
公开出让公告
东国土矿告字〔201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网上交易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安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东平县国土资源局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一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交易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建设要求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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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名称 |
位 置 |
矿种 |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
出让资源量(万t)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人民币) |
竞买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
出让
年限 |
矿产资源储量备案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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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旧县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 |
该采矿权位于东平县旧县乡旧县三村东部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0.1637 |
2532 |
710 |
710 |
9.5 |
泰国土资字[2016]65号 |
泰国土资字[2016]65号
(二)规划指标
该出让采矿权位于东平县旧县乡石灰岩矿区内,属重点开采区,符合东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三)建设要求
1、该出让采矿权的建设必须依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相关要求,采矿登记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2、采矿权出让后,矿山开采必须遵守安全、环保、土地、林业、水利等相关规定。
二、竞买人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办矿协议书)。
(二)有相应的资金和开采设备。
(三)具备安全生产、合法开采的技术条件。
(四)具有良好信誉,有竞得履约的能力。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网上交易采取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要求
(一)凡参加挂牌项目竞买的申请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佰壹拾万元(7,100,000.00元)。
(二)竞买人可自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6月12日期间,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建设大厦(东岳大街111号4楼东监控室)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五、公告及挂牌时间
(一)公告时间:2016年5月24日8:30至2016年6月12日16:00。
(二)挂牌时间:2016年6月13日8:30至6月24日16:00。
网上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16:00止(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16:30止(以保证金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
竞买人应及时足额向中国银行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可按保证金缴纳指南操作并点击到账查询进行核实)。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人竞买资格。
六、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竞买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符合相关条件的有效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通过交易系统公布。
七、网上报价期限为:
网上交易报价起始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8:30;
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16:00时。
八、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前5分钟,有竞买人做出继续竞价决定的,系统将启动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网上交易成交并通过资格审查后,采矿权竞得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年内及时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网上交易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2、本次网上交易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
3、竞买人如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向东平县国土资源局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4、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东平县国土资源局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联 系 人:东平县国土资源局 李振 马俊生
联系电话: 0538-2858525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刘佳睿 吕松
联系电话: 0538-6289179
十一、东平县国土资源局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东平县国土资源局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