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经漳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就东山县梧龙矿区亲营山矿段石英砂矿采矿权拍卖出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东山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东山县西埔镇道周路2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场所: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山县梧龙矿区亲营山矿段
开采矿种:玻璃用砂
地理位置:东山县西埔镇梧龙村
面积:0.299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
Y |
| 1 |
2619946.22 |
39546285.72 |
| 2 |
2619970.04 |
39546216.40 |
| 3 |
2620065.80 |
39546237.64 |
| 4 |
2620118.71 |
39546338.19 |
| 5 |
2620129.30 |
39546433.44 |
| 6 |
2620156.21 |
39546453.34 |
| 7 |
2620202.83 |
39546470.92 |
| 8 |
2620011.06 |
39546896.92 |
| 9 |
2619975.46 |
39546958.56 |
| 10 |
2619897.41 |
39546989.32 |
| 11 |
2619815.70 |
39547002.93 |
| 12 |
2619645.95 |
39547016.65 |
| 13 |
2619629.10 |
39547005.84 |
| 14 |
2619628.82 |
39546936.78 |
| 15 |
2619635.79 |
39546762.40 |
| 16 |
2619710.40 |
39546683.86 |
| 17 |
2619702.46 |
39546466.87 |
| 18 |
2619794.16 |
39546259.08 |
| * |
42 |
0 |
资源储量:可采资源量矿石量:272.69万吨
开采标高: 42米至 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福建省196地质大队编制《东山县梧龙矿区亲营山矿段石英砂储量分算报告》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福建省196地质大队编制《东山县梧龙矿区亲营山矿段石英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方案》
拟出让年限:8年
起始价:767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等异常名录、名单,均可申请竞买。 (二)本次交易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4年06月26日 2024-6-27起至 2024-7-24
地点: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易大厅举行。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兴达楼B幢201室 拍卖出让文件的索取及具体事宜,请迳向东山县自然资源局或漳州市鼎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2024年06月25日
申请报名方式: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兴达楼B幢201室 拍卖出让文件的索取及具体事宜,请迳向东山县自然资源局或漳州市鼎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竞买人应当认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资料,一旦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视为接受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的公告、及出让文件相关条款,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资格确认,领取《竞买登记表》。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和熟悉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该采矿权的《储量分算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方案》等已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性。 (三)用于矿山开采及生产销售等配套设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文件规定,采矿权竞得人应自行评估投资费用。 (四)矿业投资属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若竞买人需对矿山进行现场踏勘的,可按出让文件提供的地理位置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出让人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同时竞买人可向出让人进行咨询,详细了解采矿权的相关情况,慎重决策。 (五)竞买人应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竞买。竞买人存在申请材料内容作假、竞得后拒签《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按规定缴交相应采矿权出让收益等行为的,所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人将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同时竞得人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不可抗力的影响。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得人不按规定缴交相应采矿权出让收益等行为的,所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人将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同时竞得人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竞买人申请时不符合竞买人资质,出具虚假证明或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3、竞得人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竞买人有上述第1、2、3条违约情形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规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本公告在东山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