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靖远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靖国土资矿告字〔201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管理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靖远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对靖远县刘川乡来窑村建筑用石料二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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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名称 |
矿种 |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 |
保有资源储量(万m3) |
拟动用资
源量(万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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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刘川乡来窑村建筑用石料二矿 |
建筑用石料矿 |
0.325 |
11.2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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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
生产规模
(万m3/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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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2 |
2.3 |
2.3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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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
坐标 |
X |
4061088.00 |
4061088.00 |
4060438.00 |
40604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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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
35439252.00 |
35439752.00 |
35439752.00 |
354392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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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程 |
1846-1826m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意见》要求,在靖远县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注册资金在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具备以上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参与竞买报名
有意参与竞买者可于2015年12月10日至 2015年12月23日上午8:30—11:4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到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银市政务大厅)二楼售标区报名,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鲜章(一式两份)。
2、受托办理竞买事宜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竞买人资格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和按照挂牌文件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可到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国土、矿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要求确认其竞买资格。确认竞买资格时,竞买人须出示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竞买保证金缴款凭单。报名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11时整(竞买保证金须通过报名参与竞买的公司基本账户转入公告指定账户,不允许以个人、其他公司名义存入)。通过资质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5年12月23日1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活动结束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合同定金;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到其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4、本次采矿权挂牌活动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银市政务大厅)二楼国土、矿权窗口进行。挂牌时间为:
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23日17时整。
五、风险提示
竞买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矿业权人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及矿产勘查开发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1、出让人提供的地质储量核实等资料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或人员,并经主管部门审核,但仍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须承担相应风险。
2、因法律法规、国家或省的产业、环保等相关政策、规划调整,采矿权必须终止(中止)的。
3、法律、法规要求终止(中止)出让矿区开采的其他情况。
六、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2、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情况,以《采矿权竞买须知》等挂牌文件载明事项为准。
3、竞得人应当场签署《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并缴清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以甘肃省发改委下发的最新收费文件为准)。
4、竞买人需实地踏勘的,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单位: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943-8287919
联系单位:靖远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943-6122422
竞买保证金存入银行信息:
开户单位: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
银行帐号:102172000147037
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靖远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