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十三师新星市人民政府批准,新疆公信拍卖有限公司受十三师新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红星四场白石头山脉石英矿探矿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十三师新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办公二区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新疆公信拍卖有限公司
场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四场白石头山脉石英矿探矿权
勘查矿种:脉石英
地理位置:红星四场白石头山
面积:1.242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 1 |
95.201025 |
42.060176 |
| 2 |
95.210028 |
42.061934 |
| 3 |
95.211850 |
42.055055 |
| 4 |
95.202761 |
42.053334 |
| 5 |
0 |
|
拟出让年限:2年
起始价:160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项目所在地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具备与申请竞买矿种、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条件,其中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3年04月24日 上午11:00时
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新疆公信拍卖有限公司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2023年04月23日
申请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探矿权拍卖采用竞价出让。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责任自担。 (三)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草场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草场和林地补偿、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次探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应自行到探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意向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表示对出让探矿权的现状(包括历史遗留采坑复垦及道路手续办理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拍卖过程产生的异议,由拍卖机构予以澄清。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5000万元的违约金。出具《竞买保函》的银行自收到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向拍卖人支付5000万元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后,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二)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公告中相关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将发布更正公告,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本次探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拍卖人负责解释和通知。(四)本次探矿权拍卖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mnr.gov.cn/;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府门户网 (btnsss.gov.cn); 3.新疆矿业网 (http://www.xjgyky.com/)。
本公告在十三师新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新疆公信拍卖有限公司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十三师新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