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盘锦辽河油田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地质勘察、测量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LNMD-112131KC)。本次招标已按规定程序到有关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盘锦市。
计划工期:2011年11月20日-2011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竣工日期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勘察地点:东郭苇场蒲草塘、小道子河。 工作内容: 工程勘察、测量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国家承认的建设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
2011年10月21日 起至 2011年10月27日 止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在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4.2投标单位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对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后原件当即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5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11月15日 13时30分,地点为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701室。 5.2开标时间为 2011年11月15日 13时30分,地点为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701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9号
联系人:李亚繁
电话:0427-283660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701室)
邮编:110003
联系人:于霞
电话:024-23414438 024-23416469
传真:024-23414438
电子邮件: lnmd@163.com
网址:http://www.lnmd.com .cn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71010154800002116
201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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