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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采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CZM-YH-1111)。
招标内容:2011年供暖期2011年10月15日至2012年4月15日,供暖期所需煤炭预估约9000吨,分批交货,随用随供、运输、装卸到锅炉现场。
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煤炭生产企业或煤炭经销企业;
2、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可开具17%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具备煤炭运销经营资格证(属于煤炭生产企业的须具有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煤炭良好销售业绩,并提供至少2个单项订单的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承诺他的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授权书;
(5)需要企业资质证书
(6) 近五年相关类似业绩;
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9月9日至9月15日上午8.00至下午6.00(星期六星期日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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